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11月28日發文字號: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135678A號主旨:訂定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」,並自一百零七學年度,依照不同教育階段(國民小學、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)逐年實施。
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發布版
網頁設計:數位果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