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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育部高中「免學費方案」說明:
現行免學費資格未設所得門檻。免申請,即可減免學費6240元。
免學費6240元與人事行政總處之子女教育補助費(或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性質之減免、補助)僅能擇一申請,不得重複。若查出同時申領則必需繳回一方。
二、不同特殊身份具不同就學費用減免,詳如以下說明:
*申請特殊身分減免則一併包含免學費減免。
1.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:
(1)極重度、重度障礙:減免全部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。
(2)中度:減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70%。
(3)輕度:減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40%。
2.低收入戶:減免全部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。
3.中低收入戶:減免學費,雜費、實習實驗費60%。
4.原住民學生:學雜費需先全額繳納,需每學期配合註冊組填寫相關表格;可申請「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」(含學、雜費在內)。補助比例最優。
5.現役軍人子女:減免學費30%。
6.軍公教遺族: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100%,另補貼伙食費全(半)公費。
7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:減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6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