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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育部高中「免學費方案」說明:
(一)註冊費包含「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」,以及「代收代付及其他代辦」(主要款項如教科書、課業輔導費、平安保險費等實際支出費用)
(二)高中生免學費補助基準為家庭年所得(父、母、學生三人)148萬以下,另身心障礙子女或學生減免基準為148萬、220萬。詳細免學費基準併特殊身份如第二點項下之說明。
(三)教育部提供電子財稅查調用以簡化家長申請程序:
1.需提供父、母雙方身分證字號(單親需檢附戶口名簿佐證),並簽署同意切結書。
2.電子財稅查調簡要流程如下圖:
3.亦可提供紙本檢附由國稅單位出具之已完稅「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辦理。
(四)免學費6240元與人事行政總處之子女教育補助費(或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性質之減免、補助)僅能擇一申請,不得重複。若查出同時申領則必需繳回一方。
二、現行免學費資格設有所得門檻,另不同特殊身份具不同就學費用減免,詳如以下說明:
*申請特殊身分減免則一併包含申請免學費。
1.身障生及身障人士子女:
(1)極重度、重度障礙:減免全部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。
(2)中度:減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70%。
(3)輕度:減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40%。
2.低收入戶:減免全部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。
3.中低收入戶:減免學費,雜費、實習實驗費60%。
4.原住民學生:學雜費需先全額繳納,需每學期配合註冊組填寫相關表格;可申請「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及住宿伙食費」(含學、雜費在內)。補助比例最優。
5.現役軍人子女:減免學費30%。
6.軍公教遺族: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100%,另補貼伙食費全(半)公費。
7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:減免學費、雜費、實習實驗費6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