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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處比賽辦法 / 會計比賽辦法

國立北港高中100學年度商科會計比賽辦法

一、     依據:實習輔導處行事曆辦法。

二、     目的:為提高學生學習興趣,提昇各項技能水準,增進就業機會,特舉辦會計比賽。

三、     比賽細則:

1.   比賽組別:A組:三年級、B組:二年級、C組:一年級。

2.   比賽人數:每班派三名及抽籤選手(前一週抽出)二名同學參加。

※(抽籤選手考前一週12/7聽廣播由股長至實習處抽出,無故未到者由實習處代抽)

3.   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十二月一日止。

4.   報名地點:實習輔導處商業經營科。

5.   比賽日期:100年十二月十四日(星期三)第六、七節

6.   比賽地點:涵英館專業教室乙、護理教室。

7.   比賽範圍:由任課老師於比賽前二週公佈。

四:獎勵:

1.   團體部分:各組取優選一名頒與獎狀。

2.    個人部分:各組取優選六名。前三名頒發獎狀、獎品(第一名禮券300元、第二名禮券200元、第三名禮券100)。第四至六名頒發獎狀。(錄取名單中商三甲、資三甲、商二甲、資二甲、商一甲、資一甲以外班級有保障名額二名)。

五、本辦法呈校長核示後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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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北港高中100學年度商科會計比賽

  級:

  別:

  

   

  

 

 

推薦選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抽籤選手

 

 

 

    

◎二年級比賽成績列為「會計資訊」職類技藝競賽儲備選手評選標準之40%

◎選手請自行攜帶必要文具(如計算機、立可白、2B鉛筆…)

◎考試時間為80分鐘。

導師簽名:         任課老師簽名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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