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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北港高中100學年度商科會計比賽辦法
一、 依據:實習輔導處行事曆辦法。
二、 目的:為提高學生學習興趣,提昇各項技能水準,增進就業機會,特舉辦會計比賽。
三、 比賽細則:
1. 比賽組別:A組:三年級、B組:二年級、C組:一年級。
2. 比賽人數:每班派三名及抽籤選手(前一週抽出)二名同學參加。
※(抽籤選手考前一週12/7聽廣播由股長至實習處抽出,無故未到者由實習處代抽)
3.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十二月一日止。
4. 報名地點:實習輔導處商業經營科。
5. 比賽日期:100年十二月十四日(星期三)第六、七節
6. 比賽地點:涵英館專業教室乙、護理教室。
7. 比賽範圍:由任課老師於比賽前二週公佈。
四:獎勵:
1. 團體部分:各組取優選一名頒與獎狀。
2. 個人部分:各組取優選六名。前三名頒發獎狀、獎品(第一名禮券300元、第二名禮券200元、第三名禮券100元)。第四至六名頒發獎狀。(錄取名單中商三甲、資三甲、商二甲、資二甲、商一甲、資一甲以外班級有保障名額二名)。
五、本辦法呈校長核示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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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北港高中100學年度商科會計比賽
班 級: | 組 別: | ||
座 號 | 姓 名 | 備 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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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推薦選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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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抽籤選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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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二年級比賽成績列為「會計資訊」職類技藝競賽儲備選手評選標準之40%。
◎選手請自行攜帶必要文具(如計算機、立可白、2B鉛筆…)。
◎考試時間為80分鐘。
導師簽名: 任課老師簽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