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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北港高中100學年度商科「經濟學」競試
一、依據:實習輔導處行事曆辦法。
二、目的:為提高學生學習興趣,提昇經濟知識,增進就業機會,特舉辦經濟學競試。
三、比賽細則:
1. 比賽組別:A組:三年級、B組:二年級。
2. 比賽人數:每班派三名及抽籤選手二名同學參加。
3. (抽籤選手於考前一週3月21日聽廣播由股長至實習處抽出,無故未到者由實習 處代抽)
4.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3月16日止。
5. 報名地點:實習輔導處。
6. 比賽日期:100年3月27日(星期二)第六、七節。
7. 比賽地點:行政中心一樓會議室。
8. 比賽範圍:由任課老師於比賽前二週公佈。
四、獎勵:
1. 團體部分:各組取優選一名頒發獎狀。
2. 個人部分:各組取優選六名外。前三名頒發獎狀、獎品(第一名禮券300元、
第二名禮券200元、第三名禮券100元)。第四至六名頒發獎狀。(錄取名單中
商三甲、資三甲、商二甲、資二甲以外班級有保障名額二名)。
五、本辦法呈校長核示後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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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北港高中100學年度商科「經濟學」競試
班 級: | 組 別: | ||
座 號 | 姓 名 | 備 註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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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推薦選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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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抽籤選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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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考試時間為60分鐘,選手請攜帶計算機、二B鉛筆及個人必要文具。
導師簽名: 任課老師簽名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