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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北港高級中學「防溺、防汛、防颱」實施要點  單位:學生事務處、教官室

※溽暑已屆,呼籲師生應從事有益身心之休閒活動,並有一個快樂、安全的休閒。為維護學生安全及健康,並避免涉足不良場所或於從事無安全規劃之活動。並請師生配合以下措施:

一、實施作法:

()各班利用相關課程,加強宣導「防溺、防汛、防颱」等防範措施。

()嚴禁學生個人或集結,私自到泳池、河邊或海邊戲水。必需經家人同意與陪同。

()注意「防汛、防颱」等新聞收視(聽),並隨時檢修相關設備、樹木、排水、屋頂雜物等清理與整備。

()師生到泳池、海邊戲水,必需是政府核定通過的地點,且有救生設備與救生員在場。

()鼓勵學生運用網站、報紙、影片,蒐集相關資料與防溺常識,以保護自身的安全。

()各班利用班會或相關課程,討論「防溺、防汛、防颱」等方法。

()配合本辦法,藉由軍訓課程實施網路蒐整、機會教育、專題海報製作、CPR術訓練等活動。

()依據「校安中心」作業規準,實施通報、家長聯繫、網路維護等,以保障通聯正常運作。

二、機制整合:

(一)運用週朝會時實施宣導,並藉各學科授課時,融入教學之內,以達全員知悉之成效。

(二)對於校園內樹木、垃圾、溝渠、懸物、門窗、屋頂等配合宣導時期,請業管處室、班級等均應詳予清理、整備,以防豪雨強風侵襲,造成積(淹)水,或強風吹毀等情事。

(三)校安中心應隨時運用媒體、網路資訊、報章等,掌握氣象動態,適時反映及發出警報。

(四)各處室接獲「預警通告」後,應適切就業管工作與業務,完成應變準備,以防災情擴大。

(五)各項整備、應變、復原等作為,請依校園安全計畫與現況,先期完成檢視與備便。

(六)如需上報「災情」時,請相關處室依「校安中心」所需數據、報表資料等主動提供,以按規定時程內,經校長核可後,完成通報作業。

(七)全校師生對「防溺、防汛、防颱」警報發佈後,應運用本校網頁「公佈欄」,查閱警報前、中、後各種通告,及各媒體報導,以掌握災情與聯繫事宜。

三、「防溺、防汛、防颱」安全注意事項

1.應瞭解自身健康狀況,若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傳染病、羊癲癇、皮膚病、眼疾等,不宜游泳。

2.場地選擇應在開放浴場或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活動。

3.不可在設有「禁止游泳」「水深危險」等禁止標誌區域內游泳。

4.活動時間,最好避開中午時段。尤其在夏天,海邊有強烈紫外線照射,會曬傷皮膚,嚴重的可能會變成皮膚癌。夜間游泳,除了游泳池外,一律禁止。

5.過飢、過飽,或心情欠佳時,不應下水游泳;飯後游泳最好要隔二小時。

6.應遵守各浴場之規定(各開放浴場在入口處都設有告示牌)。

7. 學些自救及求生方法和簡易急救及 C.P.R.。所有水上活動,最基本的是游泳,游泳技術好又懂救生,才會玩的更安全。

8.入水前應先做伸展暖身操,經淋浴後才能入水。

9.游泳時最好不要單獨行動,彼此照應。若是團體活動,入水前先清點人數,登岸亦同,在岸上應留一、二人作警戒,以策安全。

10游泳時遇大雷雨或地震時,應立即離水上岸。

11注意颱風動向,並隨時透過媒體、網站等掌握新資訊。

12嚴禁至溪流、湖濱、海邊戲水。

13班級出遊應注意相關「防溺、防汛、防颱」訊息,避免於該時段出遊,必要時亦應取銷。

14班級出遊除依本校規定外,並向本校「校安中心」報備與登錄,以利運用相關資源,採行必要之救護、救難措施。

15班級出遊應隨時與本校「校安中心」回報人員與行程狀況,以備突發狀況支援與協調聯繫。

16學生個人出遊應向家長說明出遊地點、往返時間、同行人員、必要之通聯電話等,以維安全

四、以上規定請確實遵行,如屬個人疏失,依校規及相關法令處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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