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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暉網頁 / 2.春暉社團簡介

2.春暉社團簡介

春暉社團簡介

社團沿革

本校「春暉工作」原均由其他服務性社團兼辦,成效雖然良好,然在擴大工作成效,嘉惠全校師生,遂又於民國八十年九月二十日創立專責之春暉社,迄今已十餘年。

 

社團宗旨

本社以培養青年發揚冒險、互助、互愛、服務的精神,促進全體同學身心健康及增加同學休閒活動使學生遠離毒害、菸害、愛滋病、酗酒與嚼食檳榔等不良行為為宗旨。

 

社團特色

本社團為服務性社團,學習對社會的關心、對人群的之關愛,並以身心靈及環境之維護,讓學生在求學當中,將正確的反毒、拒菸、防愛滋及不酗酒、不嚼食檳榔的觀念深入學生的內心,以期待達到教化影響的目的。

 

未來展望

除了持續配合學校執行春暉專案工作,強化宣導效果,及推動校內外各大社團及社區聯合春暉專案活動,已達學校與社區共生共榮之效益,促進青少年身心正常發展之宗旨,共創美好之社會。

 

組織章程

國立北港高級中學春暉社組織章程

第一章  總則

 

第一條  本社定名為「國立北港高級中學春暉社」﹙以下簡稱本社﹚

第二條  本社以培養青年發揚冒險、互助、互愛、服務的精神,促進全體同學身心健

     康及增加同學休閒活動使學生遠離毒害、菸害、愛滋病、酗酒嚼檳榔等不良

     行為為宗旨。

第三條  本社社址「國立北港高級中學」

 

第二章  社員

 

第一條  凡本校師生對推對春暉專案(五反:反毒、反檳榔、反愛滋、反菸、反酒)

     有興趣者,並願意遵守本社章程者皆可報名本社。

第二條  社員應享之權利如下:

     一、享有選舉及被選舉權

     二、享有參加本社所舉辦之各項活動之權利

     三、依本社章程有關條文中規定之其他各項權利

第三條  社員應盡義務如下

     一、遵守本社章程

     二、接受並執行各項會議之決議

     三、參加本社之活動

 

第三章  組織

 

第一條  社員大會為本社最高權力機構,每學期開始後及結束前集會。

第二條  本社設正副社長各一名,由社員大會選舉產生,負責處理一切社務活動策劃

     及推行。

第三條  設總務股長一人,負責管理社團財務,定期呈送財務報表。

     公關組長一人,社團對外發表發言人,負責社團外交。

     文書股長一人,負責文宣推展。

     資訊股長一人,負責春暉相關資料收集。

     攝影股長一人,負責春暉活動拍照。

第四條  本社得聘請指導老師,指導社務研習活動之設計與推行。

 

第四章  罷選與罷免

 

第一條  本社社長由幹部提名社長候選人,資格如下:

     一、思想純正、品行端正

     二、上學期操行滿八十分以上者,學業成績七十分以上者。

第二條  幹部由新任社長上任後十日內提出,採內閣制。

第三條  個幹部在職期間若有下列情況之一,應予罷免:

     一、有貪污舞弊之行為

     二、辦事能力不足阻礙本社發展

     三、有其他不法之行為者

 

第五章  經費

 

第一條  本社經費來源如下:

     一、社員繳交之社費

     二、學校補助之經費

     三、設費儲息

     四、其他收入

第二條  社費由總務管理,但需社長或副社長同意方可動用

第三條  總務需定期公布社團收支明細表。

 

第六章  附則

 

第一條  各組工作細則或規章,依本社章程自行定之。

第二條  本社章呈報社員大會通過後,呈報學務處核備後公布實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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