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道德教育書法比賽實施辦法 一、 比賽主題: 以具體表現「啟發職業倫理觀念、落實職業道德教育,培養學生正確價值觀,養成敬業樂群精神」,來端正學生之職業倫理與職業觀念,增進其職業道德。 二、 參加對象:每班一件。 三、 錄取名額:取三名,佳作若干名。 四、 獎 勵:優勝同學由學校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。 五、 收件日期:十一月第二週,請送至本校實習輔導處。 六、 評審標準: 點畫20%,結構25%,佈局25%,墨色20%,整潔10%。由實習處聘請評審若干人擔任。 七、 比賽稿件注意事項: 1.書法紙張由學校提供。 2.按規定題目書寫,字體限寫楷書。 3.入選作品若有代寫時,取消參賽資格。 八、 本項比賽經費由學校於相關經費項下支理。 九、 本項辦法由 校長核准後實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