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:::
:::

實習處比賽辦法 / 職業道德教育書法比賽實施辦法

職業道德教育書法比賽實施辦法

職業道德教育書法比賽實施辦法

 一、    比賽主題:

以具體表現「啟發職業倫理觀念、落實職業道德教育,培養學生正確價值觀,養成敬業樂群精神」,來端正學生之職業倫理與職業觀念,增進其職業道德。

二、    參加對象:每班一件。
三、    錄取名額:取三名,佳作若干名。
四、    獎  勵:優勝同學由學校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。
五、    收件日期:十一月第二週,請送至本校實習輔導處。
六、    評審標準:
           點畫20%,結構25%,佈局25%,墨色20%,整潔10%。由實習處聘請評審若干人擔任。
七、    比賽稿件注意事項:
           1.書法紙張由學校提供。
           2.按規定題目書寫,字體限寫楷書。
           3.入選作品若有代寫時,取消參賽資格。
八、    本項比賽經費由學校於相關經費項下支理。
九、    本項辦法由  校長核准後實施。

 

消息公佈欄

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

榮譽榜

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
跳至網頁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