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資通安全政策
1 目的
為確保國立北港高級中學(以下簡稱本校)所屬之資通資產的機密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及法律遵循性,導入資訊安全管理系統,強化本校資通安全管理,保護資通資產免於遭受內、外部蓄意或意外之威脅,維護資料、系統、設備及網路之安全,提供可靠之資訊服務,訂定本政策。
 
2 依據
2.1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子法
2.2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行細則
2.3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資訊安全管理要點
2.4教育體系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管理規範
 
3 適用範圍
3.1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3.2資訊安全管理範疇涵蓋 14項領域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校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,各領域分述如下:
3.2.1 資通安全政策訂定與評估。
3.2.2 資通安全組織。
3.2.3 人力資源安全。
3.2.4 資產管理。
3.2.5 存取控制。
3.2.6 密碼學(加密控制)。
3.2.7 實體及環境安全。
3.2.8 運作安全。
3.2.9 通訊安全。
3.2.10 系統獲取、開發及維護。
3.2.11 供應者關係。
3.2.12 資通安全事故管理。
3.2.13 營運持續管理之資通安全層面。
3.2.14 法律遵循性。
 
4 目標
維護本校資通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並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。藉由本校全體同仁共同努力來達成下列定性及定量目標:
4.1定性目標:
4.1.1符合政府資通安全相關政策、規定及相關法令要求。
4.1.2適時因應法令與技術之變動,調整資通安全維護之內容,以避免資通系統或資訊遭受未經授權之存取、使用、控制、洩漏、破壞、竄改、銷毀或其他侵害,以確保其機密性、完整性及可用性。
4.2定量目標:
4.2.1防範惡意電子郵件進行社交工程演練,訂定社交工程郵件開啟率、社交工程郵件點閱率、社交工程郵件附件開啟率。
4.2.2定期實施資通安全教育訓練。
4.2.3針對非核心且對外服務之資通系統,每年辦理一次備份資料回復測試紀錄(附件12)。
4.3本校完成指標時,考量下列項目:
4.3.1所需配置之人員、預算、設備技術與程序表單。
4.3.2活動或事項負責人員。
4.3.3活動或事項預計完成時間。
4.3.4管理目標是否達成之評估方式。
 
5 責任
5.1本校依據資通安全組織成立資通安全委員,統籌資通安全事項推動。 
5.2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通安全管理制度,並授權資通安全組織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 
5.3本校全體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皆應遵守相關安全管理程序以維護本政策。 
5.4本校全體人員及委外服務廠商均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通安全事件或弱點。 
5.5任何危及資通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據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 
 
6 審查
本政策應每年至少審查一次,以反映政府法令、技術及業務等最新發展現況及關注方之關注議題,以確保本校資通安全管理運作。 
 
7 實施
本政策經「資通安全委員會」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 
 

消息公佈欄

跳至網頁頂部